发布时间:2021.12.08

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分别于2021712日和20217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,审议并通过了《关于拟发行境外公司债券的议案》,以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为发行主体,在境外发行不超过2亿美元(含2亿美元)的债券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7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《关于拟发行境外公司债券的公告》(公告编号:2021-101)。

公司已收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《企业借用外债备案登记证明》(发改办外资备〔2021873号)以及中华(澳门)金融资产交易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行上市申请同意通知书(函号:mox2021515),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115日和20211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《关于境外发行债券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登记的公告》(公告编号:2021-143)和《关于发行境外公司债券的进展公告》(公告编号:2021-149)。

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明阳智能(bvi)有限公司(mingyang smart energy (bvi) company limited)于2021126日完成了2亿美元3年期的境外绿色债券的发行定价,基本情况如下:

  1. 发行人:明阳智能(bvi)有限公司

  2. 债券全称: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2021年第一期境外绿色债券

  3. 债券编码:moxib2108g

  4. 币种:美元

  5. 期限:3

  6. 兑付日:20241214

  7. 起息日:20211214

  8. 发行利率:1.60%

  9. 发行价格:100%

  10. 面值:1000美元

  11. 发行总额:2亿美元

    本次绿色债券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内蒙古通辽“火风光储制研”一体化示范项目开鲁60万千瓦风电项目的项目建设及相关采购支出,其发行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融资结构、降低融资成本、拓展融资渠道。

    上述债券后续交割完毕后将在中华(澳门)金融资产交易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交易。公司将根据相关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,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。

     

    特此公告。

     

  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

    2021128日 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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